我有多么爱他
文章字数:1,836

  
  □李哲
  最近几天,我一直在想送他什么生日礼物。今天我想到了文字——可怎样的文字才能说清我有多爱他?
  我记得他刚被月嫂抱回家时,连翻身都不会。往床上一放,除了睡觉,就是睁着眼睛静静躺着,只有不舒服时才会“哼哼唧唧”。妻子买了一大堆隔尿垫,我还纠结什么时候能用完,可实际上等他穿上尿不湿后,那些隔尿垫便已用完。
  孩子第一次翻身是在去年夏天,当时我外出学习,妻子发来视频激动地分享。我反复回放,心里只有一念:他又长大了一点。可转念又遗憾自己没能陪在身边。
  他第一次站起来,依旧只有妻子在家。那时我刚担任班主任,几乎天天泡在学校,多亏岳父岳母帮忙照料。妻子偶尔质问我:“你到底尽了哪些做父亲的责任?”我哑口无言。
  班主任工作需要爱与耐心,五十个孩子背后是五十个家庭,我要对得起这份责任与良心,而面对流淌着我的血脉的他,我也愿付出一切来守护其成长。我想,更多的陪伴才是孩子最想要的礼物。
  晚上回家吃饭时,妻子已在围栏里陪他玩了好一会儿。我一开门,儿子就扶着护栏踮起脚,露出一双眼睛看向我。我叫一声“石头”,他就“啊啊”个不停,然后举起小手让我抱。他伸直胳膊,指这儿指那儿,我说“这是太阳”“那是玫瑰花”。让人抱着转一圈、挨个说一遍,是他每天醒后的第一件事。
  石头第一次喊“爸爸”是入冬后的事。其实他不明白“爸爸”的含义,就像之前疯狂喊“妈妈”一样,都是无意识的发音。但“ba”和“ma”是人类最早学会的音节,我不禁感叹人类的神奇。在各类语言里“爸”和“妈”的读音极为相近,根源原来是在这里。
  他对所有人都很友善。为了迎接新年,我们一家人从十月份就教他“再见、恭喜和鼓掌”的手势,元旦时他就熟练掌握了。过年回老家,他在我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做出这些手势,惹得长辈们哈哈大笑。
  我愿意相信天性。他喜欢手抓皮球,学会站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投篮。每次被放进围栏,他都要把球投进篮筐,乐此不疲。每投进一次,他都“啊啊啊”地高兴好一阵子,看着他的笑脸,我的心也被暖化了。
  这几天走路不再磕磕绊绊,算是熟练掌握了这项技能。从站到走仅用了两个月。回想起来,四月春日学会抬头,六月盛夏能翻身,九月金秋已可爬坐,元旦勉强站稳,转眼这个春天便学会了走路。一年光阴里的变化,实在令人惊叹!
  周国平写道:“黄昏时刻,一对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在小河边玩,兴致勃勃地替孩子捕捞河里的蝌蚪。我发现这段表述有问题,真相应该是:黄昏时刻,一个孩子带着他的父母在河边玩,教他们兴致勃勃地捕捞河里的蝌蚪。像捉蝌蚪这类‘无用’的事,如果不是孩子引领,我们多半不会去做。正是在孩子的带领下,我们才重新回到那个早被遗忘的非功利时光,心甘情愿为这些‘无用’的时刻,牺牲掉许多‘有用’的事情。”读罢,我深有同感。
  每天中午,我从母亲怀里接过孩子,陪他玩半小时,等妻子回来。暖阳晒得人酥酥麻麻,我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喜欢倚着墙根晒太阳——原来他们是在静静地接受太阳的馈赠。此刻的我也有幸在孩子的引领下,享受到一天里最温暖的阳光。
  从前的我总在匆匆赶路,心里永远揣着事情。而今天终于能停下来,等妻子回来,等孩子长大,等心灵追上自己。
  在他身上参悟到的不止这些。他刚学会趴下来那会儿,经常看床底。我也趴在另一头,当目光穿过漆黑床底与他的目光相遇时,他就开心地“啊啊”喊叫起来。原来快乐如此简单,只需要那边有一双眼睛在等候。
  会坐之后,他就不再躺了;会站之后,连坐也变少了。每日睡前,我和妻子陪他练习走路,他从我怀里走到妻子那儿,再走回来,每一步都洋溢着轻快的喜悦。我不禁感叹:这才是生活,这才是生命的意义。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一定在眼前,而非遥不可及的“以后”。就像写作,我写下每个文字的瞬间都是快乐的,并非为了功利目的。如果事情本身不能带来快乐,那么结果再“成功”也不足以称为美好——这竟是他教会我的道理。
  昨日母亲告诉我,石头又学会了一项新技能——踩树叶。我说:“石头,爸爸看看你的本事。”他指了指树叶,走过去,抬脚时还不稳,母亲在后面虚扶着。他颤颤巍巍地踩下去,叶子发出“咔嚓”的破碎声,随即抬头看我,露出温暖的笑容。母亲说:“他喜欢听这个声音。”不仅是他,深秋时我走过铺满梧桐叶的校园大道,心头也会泛起一股莫名的喜悦。这或许就是天性。
  陪伴孩子,也是见证自己;陪伴孩子,也是给自己一次重新长大的机会。这是一场共同发现生活意义的旅程。
  我愿陪他走进风雨,直面困顿。我会告诉他,我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我所找到的生命意义。终有一天,我会将生命的解释权和抉择权全部归还给他。我多么期盼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