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业农村局: 依托自然资源禀赋 积极赋能冬枣产业发展
文章字数:1,483
晚报记者 丁春贵
日前,记者获悉,《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实施,为我市冬枣产业发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给我市今后的冬枣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了我市冬枣产业三十年发展经验,吸收了国内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心血和智慧,内容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是我市冬枣产业发展里程碑式的重要文件。作为冬枣产业发展的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学懂、吃透《条例》内容。把学习《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聘请法律专家对全体农业农村干部职工从《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内容、主要解决的问题、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等方面进行系统详细的辅导,让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切实学深悟透《条例》,保证在日后的贯彻落实和执法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切实依法促进冬枣产业发展。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枣农法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条例》纳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宪法进农村”“沿着黄河去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在冬枣主产区乡镇、村,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向社会各界、广大冬枣生产经营主体发放《条例》宣传册、宣传单,在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播放《条例》宣传标语,着力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加强执法监管,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在执法监管上加大力度,确保《条例》落地落实。加强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冬枣全产业链发展规划和一系列专项工作方案,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全产业链标准,推进冬枣标准体系建设,依法引领冬枣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冬枣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冬枣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依法依规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健全冬枣追溯体系。集中上市期间,开展冬枣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指导监督冬枣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冬枣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保证其销售的冬枣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出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增强全民保护冬枣产业的法治意识,提高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滨州市冬枣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按照“特色产业有规模、规模产业有特色”的目标,依托自然资源禀赋,积极赋能冬枣产业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依托现有规划,聚焦冬枣产业发展需求,整合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等各项要素资源,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坚持高位推进,重视产业协同,完善产业发展体系,推动冬枣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融合发展。培育以冬枣产业为支撑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构建特色种植、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完整的产业链,持续推进农业产业与文旅、健康等业态深度融合。
注重品牌打造。推进种植、加工等环节标准化建设,推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抓好冬枣品质提升。重视品牌宣传和推广,积极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产销对接会、洽谈会等,提升滨州冬枣品牌认可度和市场消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