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注意啦 滨州市城区内禁行进入倒计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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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记者 于福枝 通讯员 陈莉华 刘东蕾

   从2024年4月1日起,在滨州主城区内,每日6时至20时禁止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具体的限行区域为东至205国道(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北至北海大道(不含)、南至南外环(不含)及黄河大道(不含)以内范围。在限行区内,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违反通行和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符合条件的车辆依法注册登记。
  开学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为守护好“一老一小”的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让学生们开心上学、平安回家、健康成长,请不驾乘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距离4月1日限行日期越来越近,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禁行已经进入倒计时。

   驾乘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之殇
  2023年6月14日8时9分许,朱某信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220惠民县胡集镇时,与由东向西尚某晖驾驶的鲁MFxxx60号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朱某信及乘车人赵某荣受伤,两车损坏。
  朱某信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经交警部门认定,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朱某信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尚某晖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3年7月27日14时23分许,当事人于某英无证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孙武五路与大济路十字路口处,与由南向北孙某林驾驶的鲁AF09***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于某英伤势轻微。
  经调查,于某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于某英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孙某林无责任。

  违规三轮、四轮车为何频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规则意识和防护意识薄弱
  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大多为老年人,未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随意闯红灯、横穿马路、强行变道超车、突然掉头等违法屡见不鲜,这些行为时刻威胁着自己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安全性能低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车辆不合法
  目前,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及其生产企业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尚缺乏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车辆配件质量低劣,售后服务缺乏,车辆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发生交通事故极易给车内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事故赔偿难很多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机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无法上牌,更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无法得到赔偿,所有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