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轻生、谎报失火……
男子6天恶意报警206次被拘
文章字数:566


  晚报记者 杨 屾 通讯员 徐 瑶 李 峰
  晚报讯“110”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不容恶意占用,不容无端浪费,更不容骚扰辱骂。近日,一男子因恶意拨打110被滨州警方抓获。
  酒后滋事,扬言轻生,谎报失火,辱骂接警员……6天时间内,滨州公安110不断接到刘某某(男,44岁,枣庄滕州人)报警,多达206次。
  经调查,刘某某因酒驾被判处刑罚,心生不满,为泄私欲便多次拨打滨州市110报警电话,恶意占用警务资源,严重扰乱接处警工作秩序。
  经综合研判,民警驱车前往枣庄滕州市,在当地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将刘某某抓获。经询问,刘某某对无故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长期恶意占用警务资源,严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滨州滨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什么情况下可以拨打110?
  一、紧急报警: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群体性事件;火灾、交通等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二、紧急求助:
  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溺水、坠楼、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立即救助的。
  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在确定区域内走失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在相应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求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