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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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马路上面的汽车喇叭,菜市场,施工现场,铁路,飞机起飞,这些都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遇到,有些噪音是在我们的忍受范围之内的,但有些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或者生活,那么超过多少分贝是被定义为噪音呢?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样的?我们来了解下相关的资料。
国家相关法律、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其实,我们在判断一个声音是否是噪音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噪音标准的,而且,对于室内和室外的判断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的场所是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判断的时候,首先要进行区分相关的场所,然后对是否是噪音再做出相应的判断。
城市噪声普查采用的网格定点测量方法:将市区按500米×500米划分成网格(小城市按250米×250米),网格中心定为测量点,全市测量点要多于100个。测量每一个测量点时,传声器离地面1.2米高,用声级记录器或噪声统计分布仪连续测量15分钟,或用声级计按5秒间隔的时间读取瞬时值,一般可取200个数据,用以计算等效连续声级。
噪音扰民的解决方式:
1.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
2.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凝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
3.向城管部门投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