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藏匿多月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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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于福枝 通讯 员李 峰
晚报讯 近日,滨州高新区青田办事处大道王村路段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王某本欲与前车司机张某某私下协商处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令人意外的是,王某并未选择报警或继续沟通,而是直接弃车逃离现场,张某某随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滨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同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现场群众,快速梳理案件线索,成功锁定肇事驾驶人王某身份。民警深入核查确认,王某案发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已然涉嫌交通违法。
为尽快办结案件、督促当事人接受处理,办案民警多次致电王某,但其始终拒接电话、拒不配合调查,还频繁更换暂住地址,刻意躲避追查,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停滞。办案民警并未放弃,持续梳理王某的社会关系、排查临时落脚点,层层缩小排查范围,精准锁定其藏匿位置。
9月1日,在滨城公安的全力配合下,办案民警在市西街道某小区成功抓获藏匿多日的王某。经审讯,王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肇事弃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辩称逃离现场是因当日有急事。目前,该案正在警方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对法律的漠视。根据相关法规,未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行为,将面临罚款、记满12分、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肇事逃逸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对个人信贷、就业、出行等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交警部门表示,并非只有撞人后逃离才算肇事逃逸,事故后驾车离开、擅自离场、伪造破坏现场、送医后不留联系方式擅自离开等行为,均属于肇事逃逸。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应主动报警、保护现场、承担责任,自觉敬畏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