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合规过渡期开启 滨州市民需自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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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记者 时 晨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正式实施,标志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的规范化管理迈入新阶段。不少滨州市民家中闲置的消费级无人机,有的偶尔航拍娱乐,有的常年不用,另有部分普通玩家都存在“小飞机不用管、随便飞没事”的固有认知,还有市民产生了诸多疑问,如手中多年的旧机要不要登记?长期闲置不飞需要报备吗?早年已经卖掉的无人机,如今还会被追责吗?
  >>>新旧机型分档监管 无人机迎来集中合规期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不只是针对新款机型,更对用户手中的老旧存量设备划定了明确的整改时限,统一设置一年缓冲过渡期,之后监管将全面收紧,存量无人机未登记设备一律禁止升空,私自升空飞行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本次新国标打破以往“小机型免管”的民间惯性认知,适用于对中国境内从事飞行或相关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含以飞行玩具模型航空器的名义生产、销售和使用,实际功能、指标参数达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标准的产品)实施实名登记和激活的管理。不适用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和模型航空器,以及公安、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备的公务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
  按照官方文件明确要求,无人机实行新旧双轨管理制度。2026年5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全新无人机,出厂即搭载合规识别系统,购机用户需在7天内完成实名登记激活,未合规设备无法启动飞行功能。而针对2026年5月1日之前市民已经购买、流入民间市场的老旧存量无人机,国家专门设置过渡期政策,不要求市民淘汰旧设备、不强制换新,只需要在2027年6月1日之前完成实名补登记等相关手续,即可继续合法飞行。
   >>>新规明确“谁持有、谁飞行、谁负责”监管原则
  记者走访城区多位航拍爱好者、普通市民了解到,不少市民认为重量轻、体型小的家用航拍机属于玩具,不在监管范围,这一认知并不准确。多数人不清楚存量机补登记的具体范围、责任边界,尤其对闲置设备、多年转手设备的合规要求混淆不清,存在普遍认知盲区。
  “我这台巴掌大的小无人机买了四五年,平时偶尔在公园飞,平时就是自己玩,没有商业用途,所以我一直以为这类小的消费级机型不需要登记。”市民张先生是一名业余航拍爱好者,家中存放着一台入门级无人机,此前从未进行过任何实名登记操作,对新国标几乎完全不了解。
  张先生所称的消费级无人机,就是普通用户网购、线下门店随手能买到,用来日常航拍、休闲娱乐的民用无人机,基本面向个人玩家,主打轻量化、操作简单、自带航拍镜头,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行业级多用于农业植保、电力巡检、测绘、应急救援,多为企业、单位采购使用。
  更有部分市民认为设备闲置多年、从不飞行,就无需任何操作。按照规则,长期封存、全程不升空飞行的设备可自愿不参与补登记,但只要过渡期结束后再次开机升空,未合规登记即属违规。
  据了解,新规明确“谁持有、谁飞行、谁负责”的核心监管原则,适用与否的核心判定依据是飞行活动发生的物理空域。凡在室外从事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论其用途(如测试、娱乐、作业)、来源(如自制、购买)或所有权状态,均必须遵循本标准关于实名登记与激活的全部要求;仅在完全物理隔离的纯室内环境中进行研发生产过程中用于测试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则可豁免执行本标准相关要求。
  >>>二手交易风险凸显 无注销即过户存隐患
  记者了解到,二手无人机交易卖家不主动注销,二手买家不仔细过问是目前最大的隐形风险点。
  根据法规规定,无人机机身序列号终身唯一,实名绑定记录永久存档,监管溯源只认系统登记信息,不认民间口头交易、平台转账记录。如果机主曾经登记过设备,出售时未办理官方注销解绑,设备仍绑定在原机主名下。一旦后续新机主违规黑飞、闯入禁飞区域、航拍泄露隐私、坠机引发伤人损物事故,原机主或将被追责。
  不少市民会产生两类疑问:早年卖出无人机、如今联系不上买家,自己能不能单方面解绑?当年接手二手机器的新买家,又能否直接注销原有登记?
  对于曾经出售无人机的市民本人而言,可登录UOM平台自查名下设备记录,如果早年完成过实名登记,可自主发起注销,审核通过后就能彻底清除本人与设备的绑定关系。
  而当年购买二手机器的用户,没有权限直接删除原机主早年留存的实名档案,但用户可寻求保障自身飞行权益的补救渠道,即在设备端发起取消激活操作,后续再在UOM平台提交个人实名信息,重新为这台机器办理全新的实名登记与机身激活。合规流程走完后,设备当前的飞行权责、违规追责、安全责任归属新机主。
   >>> 过渡期结束后监管收紧违规飞行将面临处罚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强制性国标相关规定,存量无人机实名登记、设备激活过渡期至2027年6月1日结束。过渡期内违规飞行即可依法查处,过渡期结束后监管标准全面收紧,各类违法行为将严格追责,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无人机未实名登记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具备航拍、超视距、自主飞行功能的250克以下无人机,仍需按规定登记。
  未取得对应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擅自操控飞行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破解设备锁机、篡改设备序列号、改装飞控识别模块规避监管,且违规进入管制空域飞行、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没收涉事无人机。该行为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危及公共安全、情节较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予以行政拘留;恶意篡改飞行控制系统、情节恶劣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信息未及时注销的民事责任:无人机完成实名登记后,转让、报废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设备流转他人使用引发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责任原则。原登记人无法举证自身无过错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