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明年10月起设立“吕剧文化宣传周”
文章字数:518
晚报记者 荆常忠
晚报讯 我市将于2026年10月起设立吕剧文化宣传周。此项安排出自《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市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依托吕剧文化宣传周、传统节日、重要节会等,组织开展吕剧传播推广、展示展演、参观体验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吕剧文化传播。同时,鼓励和支持吕剧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提升吕剧影响力。
《条例》指出,市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吕剧数字化传播,利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创作手段和表现形式,开发沉浸式、交互体验等数字化场景应用,增强吕剧传播效果。鼓励和支持吕剧院团创作适宜线上观演的吕剧动漫和影视作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发展吕剧演播新业态。同时,鼓励各类媒体依托多种形式与平台,广泛传播、推广和普及吕剧文化。
《条例》指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举办演出、提供设施场地、赞助活动、支持传播推广,整理、翻译、出版吕剧文献、典籍与影像资料,以及捐赠相关文献档案、影音资料和实物等多种方式参与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对在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