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将启用7处非机动车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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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称,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7处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具体点位:
  1.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七路路口;
  2.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七路路口;
  3.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路路口;
  4.滨城区黄河五路新立河东路路口;
  5.滨城区黄河八路新立河西路路口;
  6.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六路路口;
  7.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十路新五路路口。
  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电动车和摩托车逆行、电动车和摩托车骑乘使用手机、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掌握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