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在全省率先将器官捐献 纳入见义勇为表彰
文章字数:736
晚报记者 纪向东 刘鲁彬 杨 屾 孙磊平
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在全省率先将人体器官捐献正式纳入见义勇为群体表彰范围,将传统的见义勇为概念延伸至生命尽头的无私捐献,让器官捐献者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英雄,同时也让两种看似不同的善行——器官捐献与见义勇为,在尊重生命的价值取向上达成共识。
这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与支持体系,除了纳入见义勇为群体表彰的精神褒奖,还包括配套的经济慰问、人文关怀等多个维度。
“这一举措对于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滨州市红十字会捐献办公室主任毕燕君介绍,“我们争取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每年定向捐赠资金每人5000元,用于捐献家庭的表彰慰问,希望通过这种价值引导,在社会层面营造崇尚奉献、尊重生命的浓厚氛围。”
此外,滨州市还启动了邹平、沾化、无棣3处捐献缅怀纪念园的建设,将填补滨州多年来没有捐献缅怀场所的空白,也成为社会缅怀捐献者、传承奉献精神的重要基地。
截至2025年10月,全市已有2.7万人进行了器官捐献意愿登记,今年以来实现器官捐献32例,使累计捐献案例达到62例,捐献数量占历年捐献总量50%,新政策的激励效应已经显现。
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付泓波认为,器官捐献者们虽然非传统意义上冲入火海或激流救人的“勇者”,但他们以另一种更为深沉的方式,诠释了“勇”与“义”的至高真谛,应得到全社会深切关怀。该创新举措将器官捐献从单纯的医疗行为提升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于2023年公布施行,滨州此次政策出台是对《条例》的积极响应与创新落实,它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具体激励措施,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政策探索提供了宝贵的“滨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