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红线不可逾越
滨州交管曝光多起 酒醉驾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822
  
  □晚报记者 于福枝 通讯员 李 峰
  晚报讯 近日,滨州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期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8月15日,惠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巡逻至孙武街道惠归路新何村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迹异常,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满嘴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认定无异议,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21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200元。
  案例二:8月9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滨城区大队设点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民警对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尹某太酒味很大,经询问,尹某太承认自己喝了酒。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是27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车辆被民警当场查扣。当事人尹某太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8月16日,无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群众被撞,面包车肇事后逃离现场。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并同步调取周边监控,研判肇事车辆行驶轨迹,全力锁定嫌疑人去向。仅用二十分钟,成功将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李某以及肇事面包车查获。经核查,驾驶人李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后心存侥幸驾车逃逸。民警现场对李某开展酒精检测,固定相关违法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8月10日,张某某驾驶鲁M牌照的轻型栏板货车,沿邹平市高淄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韩店镇苏实路路口时,因涉嫌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执勤民警带张某某至邹平市中医院提取静脉血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