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滨州已争取上级生态环境资金4.83亿元
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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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裴庆力通 讯员 陈晴晴
  晚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省级生态环境资金1.25亿元。截至目前,我市2025年已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4.83亿元,专项支持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减污降碳,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实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坚持“项目为王、精准治污”原则,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滨州实际,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与上级资金投向深度对接。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对各县市区、企业申报项目指导,谋划了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环保项目,如博兴县金属板材产业集群热镀锌行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无棣县德惠新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厂VOCs提标升级项目等,切实提升项目成熟度和申报质量。
  为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该局印发《政府采购项目内部监督控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全流程、严标准的资金监管机制。同步建立上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月调度工作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用在实处,见到实效。
  随着生态环境资金的持续投入,滨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1-9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优良率分别为3.67、30微克/立方米、73.6%,同比分别改善15.0%、16.7%、13.4%。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达标,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城市水质指数5.636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滨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正迎来新一轮攻坚热潮。一个个环保项目的实施,不仅会带来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更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同时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