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碘缺乏病,您需要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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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梁立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很少会关注到“碘”这个微量元素,但它却对我们的身体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碘缺乏病作为一种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正悄悄影响着无数人的生活。尽管我国自2010年以来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但最新监测显示,部分人群特别是孕妇仍面临碘营养不足风险。这个看似遥远的问题,其实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碘缺乏的危害远超想象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关键原料。甲状腺激素参与人体新陈代谢,对胎儿和婴幼儿的神经系统发育至关重要。碘缺乏的危害贯穿生命全周期:在胎儿期可能导致流产、死胎、先天畸形;在婴幼儿期可引起地方性克汀病(呆小症),表现为智力低下、聋哑、生长发育迟缓;在儿童青少年期会影响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在成年人则会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出现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等症状。妊娠期甲减和亚临床甲减都可能导致胎儿神经发育迟缓,而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碘缺乏。
  我国外环境普遍缺碘
  很多人以为沿海地区不缺碘,这是个认识误区。2025年监测数据显示,即使像山东、江苏、上海、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大部分地区仍属于碘缺乏地区。以山东省为例,92.08%的行政村为碘缺乏地区。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这是地质历史原因造成的。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只能维持3个月。因此,长期坚持科学补碘十分必要。
  科学补碘有讲究
  食盐加碘是最经济有效的方法。我国自1995年实施普遍食盐加碘政策以来,碘缺乏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监测显示,我国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已从1997年的9.6%下降至2023年的1.6%。
  不同人群需求量不同。《中国居民补碘指南》推荐:普通成年人每天需要120微克碘,孕妇每天需要230微克,哺乳期妇女每天需要240微克。重点人群需特别关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碘的需求量明显增加,除了食用碘盐外,建议每周食用1~2次富含碘的海产品。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也需要保证充足的碘摄入。虽然,沿海地区生产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但当地居民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较低,沿海地区居民也应该食用加碘食盐。
  合理用盐,避免过量
  有人担心食用碘盐会导致碘过量。实际上,我国根据居民碘摄入来源和食盐摄入量的变化,已多次调整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目前,全球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食盐加碘政策,至少97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支持食盐加碘。从2012年起,我国颁布了新的《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标准,规定食用盐产品(加碘食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30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30%。我国居民食用盐碘含量有20mg/kg、25mg/kg和30mg/kg三个标准,各地区会根据本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合适的标准。目前,14个省、自治区选择的加碘食盐浓度为25mg/kg;12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兵团选择的加碘食盐碘浓度为30mg/kg;5个省、市选择 25mg/kg 和30mg/kg两个浓度的加碘食盐,其中25mg/kg加碘食盐供一般人群食用,30mg/kg供妊娠妇女、哺乳妇女等特需人群食用。
  消除认识误区
  针对社会上一些关于碘盐的误解,《中国居民补碘指南》明确表示:甲状腺疾病的成因复杂,与环境、遗传、免疫等多种因素相关。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食用碘盐与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癌的发生有关。
  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并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0厘米的微小癌增加为主,这与检测技术提高有关。
  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2015年底,根据《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结果,全国94.2%的县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普遍食盐加碘干预措施的实施不仅使我国基本上消除了碘缺乏病,而且极大地改善了人群碘营养不良的状况。但要清醒认识到,碘缺乏病防治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减盐”理念普及,如何在减盐的同时保证碘营养充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此建议公众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有碘盐标志的碘盐,一次购买的碘盐不宜过多,存放时间不宜太长,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最好避光保存,为减少碘损失,避免碘挥发,宜在菜品出锅时放盐。
  科学补碘,从我做起。让我们共同守护健康,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