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 我市开设托班幼儿园242所,占比44.5%
文章字数:829
  晚报记者 荆常忠
  晚报讯 近期我市很多幼儿园开设了托班(2—3岁)。市教育局是如何规划和推动这项工作的?
  8月28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专场获悉,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判我市幼儿园托班开设条件,并从资源整合、标准制定、部门协同等方面明确工作路径,形成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幼儿园托班服务能力建设。
  关于开设托班的基本条件。在满足片区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幼儿园,且具备为2—3岁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师资资源,可以开设托班,并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关于开设托班登记备案程序。按照滨卫人口家庭函〔2024〕2号相关要求,开设招收2-3岁幼儿托班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当在经营(业务)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项目并及时备案。
  关于开设托班的教学与保育管理。托班班级幼儿与保育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托班用房、户外环境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备,科学制定一日生活安排,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形成稳定的生活秩序。
  关于开设托班的财政与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范围。
  在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下,我市还有以下创新点:一是目标设定更具体。在省级措施的基础要求之上,对环境、设施配备、日常管理、保教原则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二是监管机制更细化。提出完善监督的机制,并建立健全保教质量评价体系。三是责任落实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注册幼儿园544所(公办园329所,民办园215所),其中已开设托班的幼儿园242所,占比44.5%,提供托位7091个(公办4661个,民办2430个),实际在园婴幼儿1394名,托位利用率为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