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难止“不告而投”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文章字数:965
□晚报记者 张 迪 见习记者 周峰玉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其网购的商品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快递员擅自投放至小区快递柜,既无电话通知也无短信提醒,导致半个月后才意外发现快递已送达。王先生联系快递员时,对方却态度敷衍,不以为意。
新规落地一年“不告而投”仍是顽疾
2024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至快递柜或驿站,违者最高可罚款3万元。然而,新规落地一年有余,多地消费者投诉“快递员不告而投”的现象依旧普遍。市民张女士表示,大件快递被投放至驿站后需自行搬运,“标注送货上门也无济于事”;市民龚先生则因超时取件被收取保管费,直言“快递费付了,服务却缩水”。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4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700亿件,同比增长21.5%,但服务质量与规模增长尚未同步。山东省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曾开出118张“不告而投”罚单,但多数地区处罚案例较少,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
利益与效率博弈消费者权益成牺牲品
“不告而投”乱象的背后,是快递行业成本与效率的失衡。一名快递员透露,每单派件费仅0.8元,若逐一电话联系并送货上门,日派送量将锐减至百件,难以完成考核;而将快件批量投放至驿站或快递柜,每单成本仅需0.3元,效率可提升数倍。快递企业为追求低价竞争,往往将压力转嫁至末端,导致服务质量下滑。
此外,部分快递企业“以罚代管”,缺乏对员工的培训与合理考核机制。快递员陈强表示:“新规初期尝试电话沟通,但耗时过长只能放弃。若投诉,多数仅被警告,罚款风险远低于效率损失”。
尽管《快递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验收权与选择权,但现实中维权仍困难重重。消费者面临投诉流程繁琐、企业推诿、举证难等问题,往往因证据不足难以追责。
共筑满意消费需行业破局与用户觉醒
面对此类问题,消费者可通过电商平台备注“禁止入柜”,或设置快递偏好。遇侵权行为,可依次向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司法机构申诉。
滨州市邮政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可拨打“0543-12305”申诉,或通过国家邮政局官网、12315平台投诉。
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快递行业作为民生服务的重要一环,需摒弃粗放模式,以合规服务赢得信任;消费者亦应积极行使权利,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唯有各方协同,方能终结“被收快递”的无奈,真正实现“最后一公里”的安心抵达。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其网购的商品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快递员擅自投放至小区快递柜,既无电话通知也无短信提醒,导致半个月后才意外发现快递已送达。王先生联系快递员时,对方却态度敷衍,不以为意。
新规落地一年“不告而投”仍是顽疾
2024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至快递柜或驿站,违者最高可罚款3万元。然而,新规落地一年有余,多地消费者投诉“快递员不告而投”的现象依旧普遍。市民张女士表示,大件快递被投放至驿站后需自行搬运,“标注送货上门也无济于事”;市民龚先生则因超时取件被收取保管费,直言“快递费付了,服务却缩水”。
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4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700亿件,同比增长21.5%,但服务质量与规模增长尚未同步。山东省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曾开出118张“不告而投”罚单,但多数地区处罚案例较少,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
利益与效率博弈消费者权益成牺牲品
“不告而投”乱象的背后,是快递行业成本与效率的失衡。一名快递员透露,每单派件费仅0.8元,若逐一电话联系并送货上门,日派送量将锐减至百件,难以完成考核;而将快件批量投放至驿站或快递柜,每单成本仅需0.3元,效率可提升数倍。快递企业为追求低价竞争,往往将压力转嫁至末端,导致服务质量下滑。
此外,部分快递企业“以罚代管”,缺乏对员工的培训与合理考核机制。快递员陈强表示:“新规初期尝试电话沟通,但耗时过长只能放弃。若投诉,多数仅被警告,罚款风险远低于效率损失”。
尽管《快递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验收权与选择权,但现实中维权仍困难重重。消费者面临投诉流程繁琐、企业推诿、举证难等问题,往往因证据不足难以追责。
共筑满意消费需行业破局与用户觉醒
面对此类问题,消费者可通过电商平台备注“禁止入柜”,或设置快递偏好。遇侵权行为,可依次向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司法机构申诉。
滨州市邮政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可拨打“0543-12305”申诉,或通过国家邮政局官网、12315平台投诉。
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快递行业作为民生服务的重要一环,需摒弃粗放模式,以合规服务赢得信任;消费者亦应积极行使权利,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唯有各方协同,方能终结“被收快递”的无奈,真正实现“最后一公里”的安心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