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诉” 让正义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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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翟成新 刘杰 王 茹
晚报阳信讯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12月12日,阳信县法院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这也是阳信县法院2024年以来审理的第四起“刑拘直诉”案件,该案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时6天,其中法院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1天。
阳信县法院为深入推进“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助力“暖阳•安信”心安品牌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小切口”融入“大普法”,推进构建全民普法新格局。他们设立“法润梨乡”普法专栏,由法官选取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条,用简洁的语言以案说法,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走进群众心里,增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达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中撞上道路中央护栏,致护栏、花箱损坏、车辆受损。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0.63mg/100ml。后张某自首,并赔偿了护栏修理费。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刑拘直诉”的适用条件,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阳信县法院经审查立案后于当日开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刑拘直诉”机制有效简化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在保障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同时,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兼顾了公正与效率。
下一步,阳信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探索完善规范“刑拘直诉”办案模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用审判的“加速度”换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