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将发放4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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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有效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拉动汽车消费,惠民县于10月18日发放4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
  活动时间:10月18日—11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适用范围:在惠民县参与活动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方式:在享受省、市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发放4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补贴。购置3万元(含)至10万元的,每辆车补贴2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每辆车补贴3000元;购置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补贴5000元;消费者到店购车,先到先得,数量有限,用完为止。
  参与企业:惠民县卓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惠民县弥滕汽贸有限公司、惠民县曼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惠民呈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滨州和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滨州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昌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操作流程:享受惠民县专项汽车消费券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无需领券、抢券,直接到店购买即可。购买时需通过使用卡号62开头的银联卡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POS机支付购车款,付款时按照满减政策直接抵扣。
  审核规则:活动结束后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将享受补贴消费者的各项证明材料汇总报给惠民县商务局核对。
  具体包括:购车人信息及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的均可享受此项政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等相关材料。
  参与活动的企业及消费者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严禁商家变相涨价,严禁违规违法套利,如有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享受的补贴一律追回。本次活动具体解释权归惠民县商务局。 (惠民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