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将实行记分管理
自然年内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文章字数:721
  日前,国家医保局介绍,我国将在三年内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定点医院相关人员,例如为参保人提供服务医疗类、护理类、技术类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第二类是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医保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实行“驾照式记分”:相对较轻的行为记1至3分,较重的记4至6分,更严重的记7至9分,最严重的欺诈骗保等行为记10至12分。
  定点医药机构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分,将被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暂停期内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急救、抢救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表示,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真正实现“监管到人”,将极大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医保部门将把记分和暂停、终止人员有关情况通报卫健部门和药监部门,由其按照职责对相关人员加强管理,共同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
  从长远考虑,医保部门将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每个人都将获得唯一身份代码,该代码在全国医保系统是终身唯一的,不随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而变化。每个人也将拥有个人的医保诚信档案,全面记录其记分情况以及其他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伴随整个职业生涯,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