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审查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文章字数:964



 附件:滨州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以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或者实务工作的资深专业人士为主,兼顾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的专家。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二)无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行业纪律处分;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和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相关领域专家应当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或者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熟悉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流程,具有参与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工作经验或者相应的理论研究能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政府法治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对市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市政府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审查、论证、听证等工作;
  (三)对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政府规章草案的论证;
  (四)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五)参与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废止、清理等工作;
  (六)参与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滨州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经本人签名,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的复印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寄送至市司法局(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将所有纸质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802室
  邮编:256600
  电子邮箱:bzfzblfk@163.com
  联系人:李香玲
  联系电话:0543-3163079
  (二)其他事宜。市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各项条件,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滨州市司法局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