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试行借右转专用道直行
文章字数:579
  为进一步优化主城区交通组织,提高路口机动车通行能力,“盘活”主城区交通流量大循环,邹平市自2024年7月10日起,在主城区的右转专用车道试行直右可变通行方式。
  试行范围:邹平主城区东至月河一路(不含)、西至顺河路(不含)、北至黄山五路(不含)、南至鹤伴六路(不含)以内范围,施划有右转专用车道的路口,试行直右可变车道。
  通行规则:机动车在上述区域以内道路的右转专用车道,可参照可变车道通行方式行驶。遇直行绿灯时,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借用右转专用车道直行通过。遇直行红灯时,只可右转,不得在右转专用车道内停车等待,不得干扰右转车辆优先通行,否则,依法予以处罚。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与所述不一致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通行。
  交警提示:
  1.不可压实线变道。借道右转专用车道行驶时,不可压实线进行变道。
  2.确保安全再借道。借道行驶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的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借道直行。
  3.不可停车等待。直行过程中信号灯变为红灯时,车辆只可右转,有直行需求的车辆,右转后绕行或在合适位置调头,不得在右转专用车道内停车等待。在右转专用车道内停车的,将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予以处罚。
  4.遵守让行规则。借道行驶时,不得干扰右转车辆优先通行权,并严格遵守让行规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车辆应当让行。
  (邹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