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 守护湿地
文章字数:403

  荆常忠
  目前,我市湿地总面积14.47万公顷,全市建成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17处,公布命名湿地保护小区52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国家和省市都出台法律法规,用法治手段保护和发展湿地资源,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为更好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提供法治保障。要从实际出发,深刻把握湿地保护工作规律,坚持保护优先的立法原则,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着力解决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依法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生态旅游、生态教育、自然体验中讲好湿地保护故事,引导群众更加自觉地爱护湿地、保护湿地,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
  滨州湿地会越来越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