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选号攻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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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记者 于福枝 通讯员 盖嵘嵘 张艳芳
  为方便广大车主为爱车选到心仪号牌号码,滨州交警为市民整理了一份详细的车辆上牌选号攻略。
  ■攻略一: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
  通过互联网登陆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d.122.gov.cn/,单位用户、个人用户均适用)或手机移动端登陆手机“交管12123APP”(仅个人用户适用),即可预选心仪号牌。互联网提供自编选号和随机选号两种选号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互联网自编选号
  共50次自编机会,车主在编号规则范围内自己编制号牌号码,若号牌号码可用,系统确定你的爱车可使用该号牌。
  (二)互联网随机选号
  随机选号有5次机会,每一批10个号码,可任意将10个号码中的一个添加至备选区域,确定五个备选号牌号码。最后在五个备选号码中选定一个用于自己的爱车。
  当然,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你还要注意以下事宜:
  1.适用范围:
  新车(含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本地二手车过户和异地转(迁)入预选号牌业务。
  2.注意事项:
  (1)预选号牌完成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上牌,逾期未办理的,所选号牌号码失效,两年内禁止通过互联网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2)若选号成功放弃使用,系统会将车辆所有人用户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能使用互联网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
  (一)车主为个人的,请使用该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系统预选机动车号牌;车主为单位的,请到车管所进行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后,使用该单位用户账号登录网页版系统预选机动车号牌。
  (二)预选号牌用户须与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并与最终机动车登记的所有人信息一致。对于录入虚假信息,或录入车主信息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车主信息不一致的,预选号牌无效,用户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同时公安机关将追究用户法律责任。车主在录入基础信息并使用选号次数后,若不以该车主名义办结此业务,该录入信息会永远存在,影响车主第二次购置新车进行互联网选号。
  (三)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应确保网络、计算机、手机终端等运行正常,因运行缓慢或故障,导致预选号牌失败的,将会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攻略二:车管窗口现场随机选号
  目前,在我市、县两级车管窗口现场选号方式为随机“50选1”选号:
  即车主从系统随机跳出的50个号码里,在规定时间内选取1个号码,如超时未选则系统自动默认选择第1个号码。
  ■攻略三: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攻略四:普通号牌互换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特别提醒: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重要提醒:
  目前,机动车号牌选取使用的是全国版机动车选号系统,机动车号牌库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自动增补,没有任何预留号牌,对于部分非法中介(俗称“车虫子”)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群众的,公安机关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所有车号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车虫子只是比您会熟练操作而已,千万别再花高价去买所谓的“内部提前锁定号牌”了!
  另外,互联网、公安网选号均不需要任何费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代办车辆号牌的名义发布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选号无需任何费用!请大家自觉抵制非法中介收取额外选号费用。
  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43-12123;0543-33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