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细化标准来了
我市分阶段、分环节、分工艺细化扬尘防治“六项措施”标准
文章字数:983
  晚报记者 郭 伟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不断细化扬尘防治标准,推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落实到位,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了《滨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细化标准指导意见》,指导各工程参建单位分阶段、分环节、分工艺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
  标准共分为4部分101条,分别对工程参建单位扬尘防治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和房屋拆迁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便于工程参建单位有针对性开展扬尘治理防治工作,对于推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落实具有积极作用。
  本标准有以下几个亮点
  措施更明确
  本标准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迁工程的防治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后期施工等全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和详细说明,措施更明确,便于工程参建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尘防治工作。如:土石方开挖期间可不采取遮盖措施,应根据土体的潮湿状态采取相应抑尘措施。对潮湿土的简单认定,可通过“握土成团、松土即散”的方法来判定。必要时可使用烘干法、酒精燃烧法检测土样含水率,使含水率达到10%以上。
  要求更具体
  本标准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迁工程的扬尘治理“六项措施”分阶段、分环节、分工艺进行了明确,要求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如:建筑工地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因场地限制不能设置冲洗平台的,应配备高压水枪安排专人冲洗,冲 洗 水 压 不 应 小 于0.3MPa,冲洗时间不少于3分钟,冲洗车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操作更规范
  本标准按照规范施工的要求,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迁工程的施工全过程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说明,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项扬尘治理措施,推动扬尘治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如:土石方回填过程宜分段施工,应采取湿式作业法。回填前应分段打开作业面防尘网,每段不应大于30米,且回填前先润湿表面土体。回填过程可视土体潮湿程度、环境及天气、现场实际等情况决定是否开启降尘设备,回填完成后2小时内用防尘网覆盖完成。
  下一步,市住建局以本次标准发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各工程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推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