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将自2月1日起施行
文章字数:116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信访工作办法》近日印发。办法规定,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民政领域突出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法将自2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