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警持续开展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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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于福枝 通讯员 蒋琛
说到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我们每个人都深有体会。各种“不可预见的走势”让人心惊胆战,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更何况很多时候有车却没有证。违规驾驶、路面乱窜已成常态,不打转向灯,随意行驶、乱停车、闯红灯、开车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车安全不能保证……为此,滨州交警持续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专项治理工作。
>>>多措并举宣传引导
滨州交警深入学校、乡镇、社区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走访宣传,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普及该类车辆存在安全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让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充分了解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无需挂牌、不用驾照、可以上路”的错误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延伸宣传触角,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主城区限行时间节点,共治共享,平安出行。
>>>多部门联合源头治理
2023年12月27日,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滨城区交警大队以黄河二路电动车经营一条街、市东街道二手车经营门店等经营区域为重点区域,开展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在前期下发《滨州市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告知书》的基础上,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单位加强与车辆生产企业的对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相关要求,从源头上把好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关,全面落实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禁售要求。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要求其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共检查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单位38家,现场检查各类电动车227辆,对其中7家店内销售或在店外摆放不合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查处,营造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努力在源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顽症”,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2023年12月29日,经济开发区大队走进山东鸿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检查企业生产现场、车辆产品一致性,以及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等台账资料等,要求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并对《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等进行宣传,要求生产单位从源头上把好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关,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文明执法宣教结合
滨州交警联合滨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持续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警示曝光,同时向群众发放《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倡议书》,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解读,劝导群众要认真了解车辆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努力在源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顽症”,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新闻+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的安全隐患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由于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前进”、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